传化支付快捷支付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1.      在接受本《传化支付快捷支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您以传化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允许的其他方式实际使用传化支付快捷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公司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不要接受本协议,不使用本服务。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通过本公司客服渠道进行询问(客服电话为400-866-5566),本公司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2.      您同意,如本公司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可以在传化支付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址为www.tf56pay.comwww.tf56.com的传化支付网站,以及传化支付客户端软件、后台管理系统等,以下简称传化支付平台”)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和提示,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在不少于30日的公告期届满且您仍使用本服务或者您明示确认接受后生效。若您在变更后的协议内容公告期届满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守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公司亦有权暂停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减少、增加或者变化任何功能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一.  概述

1.        本协议是本公司与您就本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本公司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2.        本服务是指您委托本公司直接对您的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的一种支付方式。您首次使用本服务时,无需开通网银,只需通过传化支付平台或相关系统平台在线提供您的银行卡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预留手机号码等信息,经发卡银行对前述信息校验一致,并由发卡行或本公司通过验证您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接收校验码即可完成签约或/和支付的业务。在您开通快捷支付服务后再次使用时,仅需通过发卡行或本公司的验证手段验证后,即可完成支付。快捷支付可以实现传化账户的充值、消费、转账等功能。若您需要开通快捷支付服务,您应在取得传化账户后绑定您本人的银行卡,且该发卡行为与本公司有相关合作的银行,待银行卡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经本公司或发卡行校验通过后,方可使用。

二.  双方权利义务

1.      您应确保您在使用本服务时的银行卡为您本人的银行卡,确保您使用银行卡的行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造成本公司、发卡行、持卡人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您的传化账户及资金、从您的传化账户扣除相应的款项、终止或中止为您提供本服务等。

2.        您应确保开通本服务所提供的手机号码为本人所有,并授权本公司可以通过第三方渠道对您所提供手机号码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

3.        您同意本公司有权依据其自身判断对涉嫌欺诈或被他人控制并用于欺诈目的的传化账户采取相应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您的传化账户中的余额进行止付、终止或中止为您提供本服务、处置涉嫌欺诈的资金等。

4.       您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卡号、密码、发卡行预留的手机号码以及传化登录名、传化账户密码、数字证书、手机动态口令、传化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来自于发卡行和/或本公司向您发送的校验码等与银行卡或与传化账户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设备。如您遗失或泄漏前述信息和/或设备的,您应及时通知发卡行及/或本公司,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无论是否已通知发卡行及/或本公司,因您的原因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5.        您不应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的目的(套现、洗钱、非法集资、恐怖资产转移等非法资金交易或违反本协议及本公司支付服务协议支付行为的目的),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承担。

6.        您如使用本服务进行支付的,应当在认真确认金额后输入支付密码或指纹等生物识别技术信息进行支付。您认可和同意:输入密码或指纹等生物识别技术信息即视为您确认交易和交易金额并已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发出指令,本公司有权根据您的指令委托银行或第三方从银行卡中划扣资金给收款人。届时您不应以非本人意愿交易或其他任何原因要求本公司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

7.       您承诺,您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承担。

8.        您认可使用本服务所涉及的传化账户的使用记录数据、交易金额数据等均以传化支付平台记录的数据为准。

9.        本公司将对您在传化支付平台中个人信息和支付信息严格保密,并确保您的个人信息、支付信息的安全。

10.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您使用本公司相关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一) 您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二) 您违反本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网站的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而被上述任一网站终止提供服务的;

(三) 本公司认为向您提供本服务存在风险的;

(四) 您的银行卡无效、有效期届满或注销(如有)。

11.     在不违反《传化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及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您可以就使用本服务时因不能归责于您的原因造成的银行卡内资金损失申请本公司的补偿。您同意,您能否得到补偿及具体金额取决于本公司自身独立的判断。您同意并认可本公司最终的补偿行为并不代表前述资金损失应归责于本公司,亦不代表本公司须为此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您同意,本公司在向您支付补偿的同时,即刻取得您可能或确实存在的就前述资金损失而产生的对第三方的所有债权及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上述债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且您不再就上述已经让渡给本公司的债权向该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再就资金损失向本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此外,在接受补偿的同时或之后,您从其它渠道挽回了前述资金损失的,或有新证据证明您涉嫌欺诈的,或者发生您应当自行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您应在第一时间返还本公司向您支付的补偿款项,否则本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从您传化账户划扣等方式向您进行追偿。

12.    若您的支付信息变更而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您使用本服务时同意并认可,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服务无法提供。您确保您所输入的您的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本公司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14.    为方便您使用传化网站提供的服务,您同意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经过您的逐项授权,在遵守“最小化原则”且为开展本公司业务所必须的前提下向传化网站的运营主体提供您的以上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本公司将按照《传化支付隐私权政策》要求传化网站的运营主体保护您的信息。 

三.  承诺与保证

1.      您保证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您为了使用本服务向本公司提供的所有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卡号及预留手机号,将全部成为您传化账户信息的一部分。本公司按照您设置的相关信息为您提供相应服务,对于因您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      您授权本公司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或本服务终止后,有权保留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所形成的相关信息数据。

四.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您需遵守传化支付网站上公布的《传化支付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

2.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3.      因本公司与您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本公司和您同意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4.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本公司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传化支付服务的使用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